事实经过:今天早上突然收到管理员通知,说有员警收到检举噪音能让他们上去吗?
我说没问题,上来之后警察说有人检举你们很吵,我说什么声音? 警察没说
刚好我家最近水管也有噪音不知道哪一户,就有录音存证
于是我拿影片给警察看,警察看完就走了,说有什么问题能打到他们分局
隔一阵子警察又来了,说有人举报你们赌博,拍照留我资料就走了
就这样来了四次,几乎每次理由都不同,一样来我家拍照留资料就走了
我个人认为是前天有邻居,在我伤病期间(半年)侵占我车位(有产权)被我发现
(我车祸车坏了所以车位是空的没人停)
我没有跟他求偿也没有恶言相向,更没有对他车做出毁损,只有请他把车挪开
心怀不满之下就恶意检举我家报复,不然我实在不知道还有跟谁在近期内结怨
问题:司法资源能够这样滥用吗?
我想检举谁就检举谁不用负责吗?
我该采取什么措施自保,或是处理这种扰人的行为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