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网络留言是否构成公然侮辱

楼主: rtf159 (跩老大)   2021-02-09 20:54:16
事实经过:
顾客在公司的google评论上留言,并公布我的姓名说服务态度不佳,是笑面虎,并在公司的客户等候区偷拍我的背影照上传至讨论区,请问是否构成泄漏个资和公然污辱?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2021-02-09 21:05:00
服务业的话算可以讨论的空间 个资还差的远
楼主: rtf159 (跩老大)   2021-02-09 21:11:00
如果他评论我服务态度不好我都无所谓,很生气的点是他公布我的名字在网络上,检举评论又没办法马上删掉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21-02-09 21:23:00
就跟我说某家店难吃一样 本来就是客人主观认定的
作者: nk930108 (g g )   2021-02-09 22:13:00
可受公评Q_Q 要看检察官的心证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2-10 00:33:00
不说名字哪知道是抱怨哪个店员服务态度不好..这样就生气你还是别干服务业了 客人客诉这种事永远无法避免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2-10 06:49:00
你想告人就可以提告,但是否检察官会起诉,就要看检察官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21-02-10 15:50:00
你在提供服务的时候衣服上有名牌吗 ?
作者: eno4022 (eno)   2021-02-12 10:45:00
对方也要举证当初服务人的是你吧,不过如果是真的,那实话实说,没啥问题啊
作者: toyland (toystory)   2021-02-18 21:01:00
如果举证出说的是事实,你告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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