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丈夫A,妻子B,其子女C、D
A以唯一不动产抵押向银行借款用于投资股票
于借款期间,C向A购买该抵押不动产
A与C口头约定于借款期间届满在出清股票并还借款
银行告知C不必为连带保证人
于借款期间,A意外逝世
继承开始,A的股票现值少于借款
问题:
请问B、C及D继承A遗产的分配方式?
小弟认为依限定继承,股票出清用于偿还债务后
B、C及D已无遗产可以继承
遗产的剩余未偿还债务
可能导致抵押不动产被拍卖
或C须跟银行协调债务
但是友人认为
B、C及D可继承股票并均分之
A的债务只有C须承担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