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代PO
以下由甲,乙,丙做为代称
朋友甲在网络上与买家乙在网络上,游戏帐号交易买卖;
但因为买家乙暂时没钱
所以提议用分期方式,先汇部分款3000给朋友甲
但殊不知汇款人不是买家乙,而是丙
丙和乙是朋友关系
但时隔多日后汇款人丙认为买家乙没有还款
殊不知买家乙早已还款给汇款丙只是是用自己帐户
但丙不知道哪个筋不对认为乙没还款
而提告朋友甲诈欺
因为是用丙汇款给朋友甲的帐户
去提告
而导致朋友甲的帐户被冻结列为警示
丙和甲无任何关系,也无往来
但只因乙和丙的借贷关系
但是有汇款给朋友甲
而导致甲被丙提告诈欺
乙完全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