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过5个月后被告

楼主: liketutsau (po)   2021-01-08 17:32:36
一、车祸发生日期:
109年7月18日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当下看起来无伤,无叫救护车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方有第三人及财损
五、事实经过:
109年7月18日我方开车,绿灯后起步右转。对方骑摩托车直撞右后轮叶子板
我方下车察看时,对方及摩托车都站立,没多久就放倒在地上
交谈时说你也没受伤,机车也老旧。给你1千就这样算了。对方说这样就想打发我??
谈不拢后我方就报警,警察到后询问有无要叫救护车,对方说不用
然后填写事故登记联单,对方拿到后就骑走了。想说就小事也都报警了,对方也没受伤
之后就渐渐忘记这件事了
109年12月30日,接到派出所来电,说对方提出过失伤害,要请我去做笔录
去做完笔录后,就跟保险公司申请出险,以及请警察申请调解
警察说这调解申请后都超过6个月了,说不需要
等开庭前会有法院调解庭,到时再行调解即可
六、问题:
请问这会自动有调解庭吗?对方如果拿出诊断证明,怎连结到该车祸造成呢?
我车子有受伤,需先估价,到时调解庭时提出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21-01-08 18:03:00
建议诚心和解,二三万内都马上答应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1-01-08 18:56:00
申请鉴定,主张对方右侧超车,如果同车道后车应让前车,应属于前后关系并无转弯车让直行(这几条道交条例都有)。肇则如果对方100%你才有机会无痛没事。还有你当初有把行车纪录器保存吗?道路安全规则94条。交通部98年7月3日交路字第0980040138号书函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2021-01-08 19:38:00
应该有初判表吧 而且对方是告你过失伤害 先解决刑事再来烦脑你后面自己的民事吧如果你连初判表都没申请 就真的牌都在对方身上了 建议和解省事
作者: zong780405 (Tikky)   2021-01-08 21:06:00
初判表线上申请就好,或者去警察局拿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21-01-08 23:15:00
你没伤,他有伤。你要优先处理的是刑事责任,民事问题相对不重要。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1-01-09 02:25:00
我觉得现在直接申请付费鉴定比初判有用。笔录记得说对方右侧超车未留有安全距离导致后车撞前车。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1-01-11 07:03:00
花钱当缴学费吧... 诊断证明很简单就能拿到的,挫伤也算阿然后检察官受不受理,只要对方有拿诊断书然后在六个月内提告,当然都会受理阿,差别在于之后车鉴结果如果被告是无肇责就可能被不起诉,而有肇责就一定会起诉。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1-01-11 12:32:00
缓刑条件通常都是与被害人和解。没和解没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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