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最近在新公司就职,跟公司的小菲们都还处得不错,其中一位小菲A有一个一岁八个月的小
孩,这几天得知小孩是小菲A在前公司台湾人的种。
当初小菲A与前男友在一起并怀孕,但是男方家不愿意迎娶菲籍,最后小菲A一人独自回到菲
律宾生下小孩再回来台湾到新公司上班。
男方仅至菲律宾探视过小孩及女方家人一次,后续至今并无给付任何扶养金。
小菲A因为害怕台湾法院会把小孩监护权判给前男友,所以一直没对新公司的其他台湾人同
事说,所以小孩的身份一直没得到处理。
女方有人证及当初所有通讯纪录。
问题:
目前最重要的是先帮小孩取得台湾身分证,还有日后让小菲A取得在台居留权,这样她辛苦
工作才不用还被仲介剥削一笔,请问各位要怎么处理或是准备好哪些资料去找什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