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家事起诉状相关问题(监护人改定)

楼主: oneyukineko (一只雪猫)   2020-11-11 02:56:10
帮朋友问的
他最近想办改定监护人
出现了几个比较困扰的问题
1.父亲方由于是外籍人士 也不知道居留证号码
没办法报任何失踪 (问过移民署警察局了)
(应该是出境5年了)
2.母亲由于久病在床
自国中以来就自力更生 给母亲把屎把尿
这两个的相关附件(证据?)要怎么提呢?
母亲有重大伤病卡 身心障碍
父亲完全查不到纪录 只有身分证上面的名字
3.由于书状相对人只有一个
可以把他改成两个吗?
以下是书状的一部分(网络下载的)
相对人(即原监护人):父母    身分证字号:父(居留证也没有)/母 
电话:父母皆无       
  
地址:父完全没有/母有                      
附件 (不知道什么证据能用)
问题差不多是这样 谢谢各位
QQ
作者: jackofall (杰克佛)   2020-11-11 07:05:00
或许可以先发文到外交部及移民署两处,两边都问没有,再持回函请法院帮忙查?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11-11 09:27:00
父母有结婚登记的话户政应该可以查吧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11-11 09:53:00
可以问看看“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不要找错)是否符合申请法扶律师的资格?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20-11-11 14:39:00
这个之前好像有看过,小孩是不是还未满20?目前社福方面有介入吗? 县市政府社会处? 未满20会有法代问题,母亲是卧病在床但有意识还是已无法自我表达?阿 有监护权就是未满20没错未成年的法律行为会受限,若是家中经济又不好,找社福帮助会比较好喔,以后不管是要找楼上说的法扶还是找律师才方便处理后续。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0-11-12 04:12:00
相对人两个 找不到的话用公示送达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11-15 10:30:00
找法扶吧,这些资料不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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