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问一下
若是因为消费购物纠纷 对方误告诈欺
结果最后是一场误会
双方写好的和解书 是要去侦查队还是去受理案件的派出所呢?
打给165 他们叫我们直接去找侦查队的诈欺业务承办人
但律师朋友却说 要我们去原派出所 请原派出所呈上 因为说案件尚未转到侦查队 说要这
样转@@
疑问很大的是 不是只有侦查队才有权限解除警示吗
那为何还要跑到原派出所
再者关于新版民众解除警示帐户书 并没有提到 说要等案件到侦查队 难道要等侦查队送
地检署发传票 我才知道要去? 这样不就失去写和解书 想要提早解除警示的意义了吗?
还请各位大大 帮忙求解?
附上刑警朋友 提供的新版民众解除警示帐户书
https://i.imgur.com/swjgvBI.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