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家人请营造商盖房子,工程尚未完全盖完,但对方营造商在申请使用执照之后,
就违约摆烂不做剩下的工程了,对方营造商声称使用执照上已写上竣工日期,
就代表工程已经做完了,剩下的就赖著不做直到今日早已超过合约里规定的
完工日期。
问题:
现在家人打算提告违约及违约金,但对方说使用执照上的竣工日期表示已完工
想问下懂营造的法律高手,我方该如何打这官司?
这竣工日期真的能代表完工吗?我方是否可以向营造商要求违约金?
请懂营造的法律高手或乡民给我些宝贵的建议,感恩,谢谢你们。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