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事实经过:
朋友跟房东签一年的约,却因为房东认定我朋友作息不同以及把房间弄的脏乱就要提前解约,原本传讯息说好了在11/30前搬离,并且要扣广告上刊费。但11/4晚上房东却把我朋友的个人东西擅自搬出房间,扣留我朋友的重要文件,甚至拿走了租屋契约还不承认。(这段有录音)
后续去警局报案,警察却说因为没租屋契约所以不受理,所以就没有给三联单。
问题:
想请问我朋友除了可以要求提前解约的违约金赔偿外还可以提出其他赔偿的要求吗?
以及想询问为什么警察这样不立案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