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10/26
与代销开价并付订金,当天给我合约审阅。
10/28
代销回复我价钱OK 约定11/03签约
(这段期间在家核对内政部定型化契约)
11/03 签约日
我提出该合约与内政部定型化契约应记载有不同的地方(八个地方不同),该建商代表承诺修改。
然而,其中交屋款仅不到1%,我要求提高,对消费者较有保障。但对方说交屋款5%部分不一定可以,而我回复,能到标准是最好,没有要再讨论。卖方说签约日可再延,这几天再给我回复。
问题:
1. 若签约条文没共识,我是否能全数拿回订金?
2. 若我想买,但困扰于交屋款过少,认为没保障,是否有相关法规能要求建商按照定型化契约走?还是建商可以说,那我不卖,订金退你。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