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食品未取货被告

楼主: secoam (呵呵嘻)   2019-10-09 01:35:11
事实经过:
前阵子中秋节,利用虾皮代购了某知名蛋黄酥
7/19在该卖家商品页面看到
8/24还有8盒蛋黄酥的扣打(一盒$255)
有私讯卖家,并得到7月底可以下标
7/24也收到卖家消息并且下标
八月但是出国期间虾皮登出后就忘了密码
我还有另一个虾皮帐号
就直接着使用非当事帐号
当时也忘了当事帐号是否还有未交易完的商品
想说有事情卖家应该都会透过手机联系
今天10/8接到彰化的派出所打来
说有消费纠纷
我被提告损毁罪
当下压根没想到发生什么事
赶快想尽办法取得当事帐号的密码登入
才发现原告有传8则私讯给我
最后有一则有提到会提告
当下我也慌了
因为我真的忘了这件事
所以也赶快跟卖家解释我真的没有故意恶意弃单
https://i.imgur.com/VOG4YE2.jpg
后来接到卖家的意思是要赔偿六千元
求偿的部分
1.购买的时间
2.包装的时间跟包材
3.特别跟公司请假一天在警局写笔录耗掉的时间成本
4.10/27又得花时间做笔录的时间~
当下有点疑惑
因为蛋黄酥原价一盒210
购买时的金额是255
(1)跟(2)应该算在要赔偿的商品金额中$2040
加上运费来回算$120
一共$2160
后来我请卖家是否能列出细项金额
卖家的回复
https://i.imgur.com/hzlzDVd.jpg
我觉得有点不太合理...
问题:
花时间找到我— 》我并没有接到卖家的私人电话,卖家的意思是她不会从虾皮知道我的
电话,但是收件人不会有电话Show给卖家吗?
蛋黄酥花了卖家三天的时间排,卖家的薪资应该破4000了—》卖家代买、排队的钱不是已
经算在商品价格了吗$2080
卖家要托人顾小孩—》这个,也是该怪我吗?
我还是觉得6000这个金额偏高,真的合理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Henghengpig (一只亨亨猪)   2019-10-09 01:44:00
毁损不会成立 卖家只是想用刑事逼你和解而已 10个卖家有100个都是这种德行 不易外就算是"代购"不适用消保法 最糟的结果就是原本该给多少就给多少 只不过你要跑一两趟法院而已反正卖家只要碰到没取货都会说你毁损就是了XDDD
楼主: secoam (呵呵嘻)   2019-10-09 02:11:00
人生第一次被告就献给蛋黄酥了呜呜...我要从台北跑到彰化做笔录...而且承办的员警不知道在急什么,一直要我平日就去去,早点把事情解决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10-09 08:27:00
你要赶快了事,就是花钱消灾。觉得不合理不想赔,你就继续多跑几趟法院。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10-09 09:25:00
这个连判赔都有困难了吧
作者: tks9527 (谢谢你9527)   2019-10-09 10:57:00
有时限的商品类似订餐未取,理应赔偿
作者: CoffeeTea (咖啡+红茶)   2019-10-09 11:21:00
赔偿原购买价才是合理金额吧 而且对方应把商品给你不然卖家把商品吃了 或另外卖了 还要你赔钱根本不合理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9-10-09 11:29:00
过期商品他给了不是换他违法吗?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0-09 11:53:00
过期他只能销毁...
作者: sungtau (松涛)   2019-10-09 13:53:00
钱怎么算的一点都不重要,重点是这金额你能不能接受如果你觉得2000才合理,就跟他说最多赔你2000,如果不要就给法院判吧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9-10-09 15:37:00
使用者付费购买的商品已经因为未取被退货后过期销毁那要怎么把购买的商品交给未取货的消费者?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9-10-09 16:24:00
一被告就想起密码了XD 原本想不起来
作者: h654013 (敝姓渊)   2019-10-09 16:59:00
赔两千司法流程继续跑 赔6千和解案件结束 看你选择
作者: Yyyyyy   2019-10-09 17:09:00
对方真提告想法就是同楼上 看原PO怎么选
作者: qsasha (小花)   2019-10-09 17:14:00
卖家拿不到你的电话号码,你就赔6000赔一赔省事啊。下单后不取货的真的不可取。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0-09 17:54:00
告不成
作者: higger (朝乡而行2016)   2019-10-11 04:30:00
世上焉有你说多少就多少的道理
作者: passion6331 (我是小八)   2019-10-11 14:07:00
不合理 给法院判
作者: kueicjl (居哪哪哪)   2019-10-12 11:42:00
记得申请审理地的变更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9-10-19 13:49:00
让他 啊!
作者: Lexus (LEXUS)   2019-10-21 05:57:00
嘘一下恶意弃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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