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今天上午8点32分,该处交叉口有发生车祸,因此往火车站方向会有一台救护车挡住
会有视线遮住的状况,行驶时本来要通过,结果却出现一台暗绿小客车过去后,
当下有按一下喇叭后,过没几秒骑车到一半突然被后面的骑士骂好几个字根本不能
打出来的字,不过行车纪录器检视发现他确有危险驾驶
(如过程当中不断地转头 边骑车边看我,甚至还有单手骑车的情况
而且单手骑车也没有正视前方也符合危险驾驶的情况)
问题: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保留影片的证据可以提告公然侮辱吗?
若不符合公然侮辱的情况下是不是顶多只能针对他违法交通违规的部分下去处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