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半年前
好友的朋友有房子要自售,刚好是我设定的区域跟价格
半年来来回回议价,对方超级硬,价格抓得很死
上周终于用与实价登录相当的价格成交
期间没有经过仲介,当然没有斡旋金、要约书
屋主直接请他指定代书跟我联系后续交易事宜
我也趁周六补班日把签约订金(10%)支票生出来
约定下周会同代书签约
但就在刚刚....
屋主传讯说不卖了,真的无敌傻眼
询问原因只说觉得卖太便宜所以不卖了....
问题:
问题一
这样的口头约定(有LINE对话纪录)可否视为契约成立
如果买不成,可以民事诉讼要求屋主给赔偿金吗?
问题二
如果可以要求赔偿金,金额是多少呢?
是否为合意价金的15%?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