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于强制执行的问题

楼主: GilGalad (狂想は亡国の调べ)   2019-09-13 18:05:13
事实经过:
朋友向我借钱后人间失踪,目前已向法院声请支付命令,已取得支付命令确定证明书。
并已持确定证明书,向国税局查调其所得及财产。
问题:
查调结果其名下无财产,所得资料内只有薪资类别数笔。
但我与他往来之间,有得知他持有的数个银行帐户以及邮局帐户。
请问这在声请强制执行的时候,可以填入声请状内吗?还是必须以国税局查调结果为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9-13 22:19:00
冻结户头并不是永封,而是你声请的时间点冻结。例如:他15号会薪资转帐,你声请16日冻结户头16号,可能封但若他没薪资转帐,或你声请的时间前没其他款项汇入。就只是冻结这些零头,他后面转入薪资或提存不影响。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15 17:06:00
借钱这种是就等于送钱没办法。拿到债权凭证后,可以几年查一次看看有没有,至少五年内更新一次,债权凭证就会再延长五年整体来说成本效益都是很低的,但加减查声请强执不以国税局资料为主,那只是一种查财产方式,劳保、土地房屋车辆、你知道的银行帐户,其实都可以扣押,只是义务人未必有财产可扣押而已
楼主: GilGalad (狂想は亡国の调べ)   2019-09-15 19:56:00
非常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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