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事故
对方全责无照闯红灯 也没保险 也没钱赔 (信用也破产) 领现的工作
最近开完侦查庭
庭上问检察官 跟我说是简易判决 想不到收到的是起诉书
检察官也说已经调解过两次没共识了 不需要再调解了
结果下个月还要再跑调解庭跟刑事庭 QQ 又要跑两趟
六、问题:
1.起诉书上无载明对造 无照驾驶 可是道路交通管理条例86条 有加重刑责
所以我希望加重刑责是要陈报上去吗 初判表上有写无照 起诉书没提到这点
还是要写个陈报状让法官知道对方处理的方式 ? 虽然这是刑事庭
2.因为收到起诉书 所以有对方的个资 可以查询监理所的资料 罚单 车籍等
这样会违反个资法吗 XD
因为对方实在是说了太多的谎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