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车祸后超过2年才收到简易庭通知

楼主: christy0412 (安捏喔)   2019-06-15 15:34:37
如题,
当时与人发生车祸擦撞,
对方保险杆烤漆有小部分破掉,
板金都没有凹,
对方保险公司却直接换新保险杆,
后来我们有提出怎么不是以修理为优先,
对方保险专员说因为车主坚持换新,
再来就没有接到任何联系,
直到两年一个月后的今天,
收到法院来信说要上调解庭(民事,
我上网搜寻了一下,
民事若超过两年间不行使而消灭,
所以想请问大大们,
这样我还需要去调解庭吗?
或是请问各位大大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
作者: Yyyyyy   2019-06-15 15:39:00
照法院的速度 对方提告应在2年内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06-15 15:42:00
没问题啊,你难道以为民事告诉提出,法院马上会通知你吗?寄信都要时间啊大哥!这大概8成是保险公司提的,代位求偿搞不定就告了。
作者: carme999 (百合)   2019-06-15 15:44:00
对方在两年期满前的最后一天提告,因法院作业因素,所以你才晚一个月收到。只要对方在2年内行使就未消灭
作者: Yyyyyy   2019-06-15 16:19:00
忘记说 可看对造寄来的缮本上法院收件章日期 以这为准
作者: higger (朝乡而行2016)   2019-06-15 16:41:00
保险公司都是托到你记忆之光最薄弱的时候才进攻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6-15 16:44:00
保险公司大概是两年期满最后一两天才提起告诉。就贱招呗。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6-15 17:39:00
版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6-16 09:37:00
民事判例︰65年台上字第2908号裁判日期:民国65年12月03日裁判案由:损害赔偿要  旨:损害赔偿祇应填补被害人实际损害,保险人代位被害人请求损害赔偿时,依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如其损害额超过或等于保险人已给付之赔偿金额,固得就其赔偿之范围,代位请求赔偿,如其损害额小于保险人已给付之赔偿金额,则保险人所得代位请求者,应祇以该损害额为限。注意最后一段!
作者: andybg (小赔)   2019-06-16 17:29:00
法院都发公文给你 你就不用执著提告时效问题 调解庭你可以不去 但正式开庭一定要去 看对方提出多少金额与证据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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