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一块地(3块合并成一块)在我爸名下,我们请人鉴界然后准备要整地的时候,对
方却拿出以前土地认定错误经“地籍图重测区界址纠纷协调会”协调过后的单据,上面表
示我们(长辈)经协调过后 ,必须提供资料给他们过户其中一块地,而他们必须补偿我
们这段期间的税款等费用 ,而长辈也签名 收下了那笔钱 。
然而问题来了,那是大概20年前的事情了,长辈也走了,过户到我爸名下,直到现在我们
才知道原来有这么一段过去,我们后代并没有参与调解的过程,只是照现在所有权状所表
示的去鉴界整地,而他们也没去过户,过了20年,现在却来要地?
请问要如何去处理?或是寻求什么管道?我们有什么立场争取这块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