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amurai (aa)
2019-03-13 16:40:55事实经过:
最近在看房子,有一间预售屋觉得还可以,总共看了三次
第二次3/1时去时业务给了我契约书范本,内容大概就是内政部范本
房屋土地坪数等等都空白,翻了两天没仔细看就先还建设公司
第三次于3/9日先下订了一间预售屋,预订单上写订金40万
我的刷卡额度不够就只先刷了20万,业务说3/15前再补齐就好
但是签完预订单后
业务接着立刻拿着契约书马上就跟我们签约了
我与老婆还搞不清楚状况,也傻傻的签下去
签完契约书也没给我们就收走了,只留下预订单(红单)
后来冷静下来想退订金,再多考虑一点,就急着想在五天审阅期内与建商退订
今日3/13与业务连络后,当面洽谈,他的态度也是很好,帮我们跟主管洽谈
但是建商主张契约完成,无法退订金20万
想直接跟主管谈,业务又说主管这礼拜都没空,要约下礼拜一3/18
问题:
今日3/13已经找过消保官备案,近期会有通知
但是消保官说,你们已经签约,法律上已经吃亏,只能谈谈看
我们有先寄了存证信函
想主张两点:
1. 预订单有写到,"付足订金后,应于收到卖方通知后七日内办理契约
并支付应付之价款,逾期视为放弃权益,订金不予退还"
因为我们订金只缴了一半
未缴完整订金之前,建商就与我们签约,程序不对,所以签约不合理
想直接退订金
2. 签订单后,并无给予至少五天审阅期,当日就直接签约
所以签约无效,想直接退订金
请问这两个理由站得住脚吗? 还是跟消保官说的一样,签约了就等于放弃审阅期?
我与老婆跟业务谈的时候其实身段放很软,也愿意付个5%订金约一万元当手续费
但业务的主管还是不愿意刷退订金...要约下礼拜当面跟我们谈...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