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07/09/28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机车)脾脏切除、左肋骨7.8骨折、脸部撕裂伤、双肺挫伤及撕裂伤、左膝后十字韧
带断裂
对方(汽车)无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当下昏迷!后续知道有报警,出院后才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这边只有强制险(我知道用不上)
对方有强制险跟第三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该地点无任何号志
https://i.imgur.com/LsASwa8.jpg
六、问题:
目前已经调解两次都还没和解。第一次是因为还有第二次刀要开所以没和解;第二次是因
为求偿金额无法达到共识。(目前强制险的部分已经都先要求对方申请理赔了)
1、对方保险表示我强制险医疗金额度已经没了,我后续的治疗一样可以跟对方求偿吗?
(目前还在休养,之后还有漫长的复健之路)
2、关于劳动力损失,我上网查了一些资料试算了一下不知道是否正确、合理?(如下)
52000(月薪)*53.83%(劳保局残废等级对照的)*12(一年)*22.29306461(42的霍夫
曼系数)
3、目前已经回警局说要向对方提告,有再做了一次笔录及确认资料,这部分是不是要自
己去追警局那边看案件有没有送出?(怕吃案过了追诉期之类的事情发生)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