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各位版友好,家中状况是父亲过世两年多,父亲的兄弟姐妹就一个叔叔,父亲在世时
叔叔就已经放弃继承家中的土地全给父亲继承,父亲在世时算兄弟两人共同扶养祖父
(祖父一个人独居在山上),父亲刚过世时,叔叔本来是要把祖父接回去跟他一起住,要
我每个月提供3千左右生活费给祖父即可,但叔叔后来可能觉得照顾老人不易也反悔,
变成祖父独居的状况,而我家还是依旧每个月会固定汇生活费给祖父(也会因祖父需求
有时也会多给),但近来祖父身体恶化不良于行,叔叔想把他送进疗养院并要求我合摊
费用,但因为本人最近几个月也失业实在是无法分摊疗养院费用,跟叔叔反映后他认为
我本来就应该承担我爸的责任而且我爸过世后我跟我妈有继承到土地(但继承的土地是与
同姓氏的亲戚共有的散地...我也不是那么容易脱手转现金)所以要负责,叔叔说他自己
今年也退休要我自己想办法不然就要上法庭...
问题:
想请问各位版友,我在有继承土地的状况下,如果诉诸法律,是不是真的需要跟叔叔扶养
平摊扶养祖父的责任呢?
先感谢各位版友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