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娃娃机代夹物放上面被拿走,有场内监视器画面,案犯人有戴口罩。
由于是回查监视器发现的,花了四五天在网络上找很多类似报案方式或路口监视器编号想说提供给警方,故案发后五天打了110报案(听说才不会被吃案)
之后最爱距离案发地三百公尺的警局,被询问,交付录影画面,告知窃嫌网那个方向。
由于没做任何笔录,且员警打的电脑也非网络中说的双萤幕,故我看不到他在干嘛。
期间第一次问请问有三联单吗?被用他们先找一下监视器画面带过
第二次问有无三联单,对方说程序是先找到摄影机再说。
最后他说我可以先走,故第三次再问三联单,对方很亲切地说程序就是这样,员警给了我张名片后说要先找到下次联络我会一并给我,会尽快这样,由于我马上也有事情就没跟他吵。
而且员警看起来二三十...很年轻
问题:
想问1.这样没给三联单真的没法律责任吗?
2.我的窃盗案没有报案成功对吧?
3.如果我直接打警政署申诉专线是否会造成我的案子他们不破?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