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被提告毁损罪及选罢法

楼主: homs (水曜日的爱情)   2018-12-02 15:00:19
#有同步po 在 law版
不好意思想请教一下
家母在周五晚选前之夜晚间参加完造势晚会后,返家途中看到路边自家里长后选人的旗帜
绑着竹竿,想说明天就选完没用了被丢掉也可惜,就给人家拆掉旗帜带着竹竿回来要在阳
台晾衣服,结果路口被拍到,目前该里长候选人报警时已坚持提告,竹竿在家母做完笔录
后已交给警方应该会由警方归还,旗面当晚家母直接丢地上仅带回竹竿
目前警方说家母会以两条罪名送地检署
一条是毁损(里长报警时便已坚持提告)
一条是选罢法98条(公诉)
想请教
1. 毁损罪的部分里长已提告,但如果他愿意是可以撤告吗?警察上门那天家母才知事态严
重有亲自上门道歉,但里长不接受(想连任下届但落选,可能也因此向家母表示她拆旗帜
是何居心,要说上法院说),我则有另一担心是如果最后到民事去会被狮子大开口,找区
内本届有选上的议员去谈合适吗(因跟里长不熟也缺乏人脉去探听跟他交好的人物)
2. 这两条罪依家母状况通常怎么判?网络搜寻较少看到判例,大多是新闻事件而已
家母已60多岁向来勤俭顾家,
现在这状况深感懊悔,也不知道事情会这么严重
这两天她难吃难睡做晚辈的看了也心疼
想说上来请教有经验的版友后续可能的情形
好让家里人有些心理准备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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