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05年6月25日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当场送医,电访时得知手肘骨折
我方有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有保险,我方当下无保险
均无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骑机车行驶在回转道上过弯后准备靠右往路边停靠
对方机车由回转道外面右转进入回转道后撞上我车右后方
因为回转的关系我车速约30,被撞之后只有轻微擦伤
当下就立刻报警,对方反而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于是连忙叫救护车先行救治
因笔录叙述有误
初判表我方有违反道路交通规定(回转道直行)
对方无"明显"肇事责任(初判表这样写)
同年七月对方直接提告民事求偿修车费用25600元
地方法院直接转调解庭强制调解
因对方已获产险理赔2万,尚要求偿此笔修车费用
且修车费用仅在事后告知花了多少钱
并未通知我方去看车损及提供修车明细
直到上调解庭才拿到修车款项的报价单
因对方未成年(事发当时刚拿到驾照2个月)
且双方互有损害
肇事责任也不清楚
我方坚持互不理赔
对方要请求赔偿就去申请肇事鉴定由法院来判
事后不到一周对方就撤告
六、问题:
因对方保的产险理赔了修车费用2万元
在对方撤告之后,产险以代位求偿的方式来向我催讨理赔的2万元
在债权不确定的情况下(法院并未判决我对 对造民事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我只回复产险公司请他们确认我在这个车祸事件有肇事责任之后再来催讨
中间一度毫无联络后
在去年产险公司委外A公司发函说我积欠产险公司2万债务
所以又再告知该产险公司请他们确认我确实有责任需赔偿该笔费用后再来催讨
一样再度无联络
然后今天又收到产险公司委外B公司发函催讨债务
所以上来发问
想知道产险公司在这样肇责不确定的情况下
且离车祸已过去两年半
确实拥有债权吗?
如果没有,对于产险公司这样疑似骚扰的行为
有法可治吗?
老实说我不是没有这笔钱
也不怕跟对方对簿公堂
但是这样发函讨债的行为真的很令人困扰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