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管委会报废住户脚踏车

楼主: phiser (fly sir)   2018-11-11 14:21:12
事实经过:
社区管委会经公告后擅自将没有车主认领的脚踏车视为废弃物处理请清洁队运走。
但是公告形式仅在社区布告栏张贴布告,像我这种长年在海外工作的住户根本看
不到公告,自然也救不了我的脚踏车。
(社区总干事说被运走的脚踏车都破破旧旧,但是他忽略了长得丑才安全的道理,
放在捷运站都不用担心被偷)
问题:
请问我可以如何主张我的权益? 还是只能摸著鼻子认赔?
(ps. 脚踏车停在社区指定的停放区,没有乱停)
先感谢各位帮忙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11-11 14:52:00
所以你脚踏车停在哪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