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以社交软件私讯方式,向多人言语骚扰

楼主: fightinglin (我的肝)   2018-10-24 16:20:34
事实经过:
各位版友好,我帮朋友询问法律问题:
我朋友C小姐以前在工作的单位上,有一名A同事因做事懒散,上班常蹲厕所划手机,被多
名共事的同仁和主管指证,T同事被纠正之后,仍未见态度好转,总是趁别人不注意,继
续偷懒,尔后朋友因转调部门,并未与他接触。
岂知,A同事离职后,对于曾经指证他的同事怀恨在心,透过设立FB人头帐号以私讯的方
式,言语骚扰5-6名同事(包含C小姐)的FB朋友,其中收到讯息的FB朋友累计高达30人以上
,言语包含“XXX被车撞死,全家都是黑道,问题人物,XX公司的败类,XX公司之耻,无
法无天大魔王等字眼…”并且附上5-6名同事(包含C小姐)的照片,造成我朋友和其他受害
者身心俱疲,名誉受损。
【问题】
想请问这类型的问题该怎么解决?
是否能提告刑法第310条诽谤罪。跟民法第184条侵权行为和第195条侵害人格权?
经过版上爬文,1对1私讯方式似乎是无法提出上述告诉,而且FB也无法提供IP,经查证对
方似乎创一个帐号,传完讯息,删除帐号后,在马上创一个,持续时间长达半年多,假使
这样,我们截图的FB名称留下寄件人跟收件人,还有文字讯息内容外,请问能不能让检察
官信服。
我觉得C小姐已经在崩溃边缘了,明明做错事情的不是他,A同事就是一个从小在家里被保
护很好的人,第一次出社会工作,被纠正指责的时候,就呛声说我爸妈都没念过我了,你
们凭什么指责我,所以离职之后,疯狂FB骚扰,如果这样无法告他,是不是让他继续猖狂
下去了。而且其实跟FB朋友蒐证很困难,大家只是跟受害者告知,简单传个讯息,证据内
容都不够完整,在要档案,大家久没联络生活忙碌,也很困难蒐集。对于能否成功提起诉
讼感到迷惘,若不能成功,将会使这家伙更加猖狂骚扰人。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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