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line翻群(误以为是诈骗) 版主要告我

楼主: solelapis (lapis)   2018-09-16 17:12:55
事实经过:
我的line没有锁,昨天又无预警被不认识的帐号A加群组,点进去发现这个帐号一口气邀
请很多人,邀请名单几乎占满萤幕一页,直觉直接认为又是诈骗,也没多看,所以按照以
往那样,故意按了接受之后进去群组里面,然后手动一个一个把人退掉。
后来因为要忙,就自己退出群组、也把对话纪录全部删掉。
过没多久,有BC两个人私讯我,质问我为什么要去翻群?,我才知道那是他们的购物群组
,不是诈骗。(BC这两个帐号和我有一起在某个群组里面,之前因为开团买东西有加过好
友)
跟他们解释我真的以为是诈骗才会故意把人退掉,也说我愿意帮忙加回那些朋友、可以的
话也再加进群组公开道歉等等
他们不愿意接受,只说我不想加就自己退掉就好为什么要翻群、记事本里面明明就都是在
卖东西哪里是诈骗、建立一个群组要花很多心力、我把人退掉也造成他们的营业损失,也
触犯刑法359妨害电脑使用罪
问题:
B说,我跟他们买过衣服耶有我的资料,现在已经准备要找律师告我,要我等著收存证信

— 以下这段是我在网络上看到的,请问是正确的吗?是的话又是哪些条文呢?—
刚刚去看了一下法律相关
如果是对方主动邀请你你加入再翻
难以构成什么违反电脑使用罪啥的
也有爬文看到相关po文底下的推文
*加人进来对方本来就有踢人的权限
*权限是官方赋予的
*在群组的人都有权限翻群,合法权利行使
*LINE提供的使用方式就是可以翻群XDDD
*也有查到有律师的部落格这样说
https://chehan0310.pixnet.net/blog/post/221816358-%E3%80%90%E7%B6%B2%E8%B7%AF%
E7%A4%BE%E7%BE%A4%E3%80%91%E7%BF%BB%E7%BE%A4%E6%9C%89%E7%BD%AA%E5%97%8E%EF%BC%
9F%E5%8F%AF%E5%91%8A%E4%BB%80%E9%BA%BC%EF%BC%9F
通讯软件上的各种群组,若是作为公事用途的话,长年累积下
就会存放不少重要的工作资讯与记事~
因为这些记事或资讯,在性质上同样也是属于可能带有重要商业价值或意义的“电磁纪录

所以,当因细故,而胡乱把群组中的人全数剔除(翻群),使得他人无法及时保存重要的电
磁纪录或记事时
那就可能触犯刑法的“妨害电脑使用罪章”所订的各罪了。(例如刑法第359条)
→主因就是因为电磁纪录本身在现代生活意义上也是有经济价值或意义的,
后续对方也可以再对翻群的人提起民事的损害赔偿(要求赔钱的意思,当然赔多少是另外
的问题)
但还是很茫然
想请问这样的情形我该怎么做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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