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抱歉百忙之中打扰大家 代友发问
事情是这样的
我朋友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位自称狐仙姐姐的神棍
之后那位神棍 常假借要改运的名义
家中不顺 弟弟会出事等等
要求我朋友去吸毒 K他命 (2次)
与不认识的男性发生关系(15次)
地点有双方家中 户外 旅馆
更骗取提款卡+财物 33000元整
供那位男性花用
事后我们发现 那位男性是一人饰演两角
狐仙也是他本人
目前有要求我朋友做过的事情有
强迫拍裸照 开裸体直播
吸毒 做爱 骗取财物
时间是发生在2018年2月~4月
请问这种事情要如何去告呢?
这位朋友是新住民的子女并有中低收入户证明
而且很贼的是 这位男性在使用狐仙帐号时
会要求把聊天纪录删除
问题:
报案该如何说明,该如何提告,有哪些罪名,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