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牙科诊所助理短期聘雇是否合法

楼主: absor (竹报平安)   2018-09-02 00:32:13
事实经过:
本诊所三个助理有两个同时怀孕,明年势必会遇到产假和育婴假的漫长空窗期。我们打算
征新人,并在征人时直接注明聘雇期限到后年夏天。为了弥补新助理到时必须离职的损失
(同时也怕新助理在工作的后期摆烂),所以除了原本正职的薪水外,打算每三个月发放
一笔工作奖金。
问题:
1. 因旧员工请育婴假而雇新人,符合定期契约所要求的“临时性”需求吗?会不会我这
样根本是非法的?
2. 投保劳健保时,工作奖金需计入吗?
3. 工作奖金的发放标准是否应订立一个考核表之类的,或是老板自由心证?(事实上只
要没有出超大包或明显摆烂,应该是都会给)
非常感谢热心的各位:)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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