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我们将一楼出租给房客做生意使用,签订一年期的租约,但是因为他说他一个
人做生意很忙碌,想要先给我们两个月押金,之后有空再跟我们去法院公证租约,我妈心
软就答应了,当初也没有写上签订租约的时间和每个月租金缴纳的日期,连房客的身分证
影本都没有留存。
现在已经积欠一个月租金了,想请问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请他搬迁(我知道是我妈心软才
导致这些棘手的问题)
但是我们目前还有房贷需要租金来支付,所以急需要能有解套的方法,把这位不速之客请
走,收不到租金就自己认栽了,只求能够顺利解套。
一楼是独立电表,但是水表跟我们楼上共用。
恳请大家帮帮我们,谢谢大家!
问题:有什么方法可以使房客愿意搬迁或是在不违约的前提下,提前将房屋收回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