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车祸肇事者闯红灯还一直骂我是诈骗集团制

楼主: naipin2003 (红苹果)   2018-07-31 06:10:45
一、车祸发生日期:
106年1月18日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都受伤,我有验伤单,肇事者一直未出示验伤单。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有通知强制险的保险公司,肇事者没有。
五、事实经过:
如题:车祸肇事者闯红灯还一直骂我是诈骗集团制造假车祸,内附车祸跑法院的心得
一、民事庭有相关法律疑问想请教各位大德,在此先感谢大家,下面文章很长,为节省各
位的阅读时间,就不再重复感谢文字,感恩。
二、最下面有我的‘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决’、‘刑事附带民事讼状’、‘刑事车祸
陈述’让大家参考,最后面也附上我车祸跑法院的心得还有我引用的法律条文,让第一次
跑法院的受害者参考。
事发过程:
我在106年1月18日晚上骑机车由万板大桥,下桥直行西藏路,在西藏路和西园路交叉路口
,因肇事者骑机车闯红灯发生车祸。
当时我因后脑重击地面被装着护颈用担架送上救护车,而肇事者和我一起被同一台救护车
送到同一个急诊室,肇事者不顾我的伤势是由他闯红灯造成的,一路上一直对着路人、医
生、护士、警卫用超大声的声量指着我骂说:‘就是他闯红灯撞我,就是他,他还骑很快
的冲出来撞我’。
警察在调到监视录影机的画面来到急诊室后,才厘清是肇事者闯红灯所造成的车祸,而肇
事者在急诊室录口供时,还一直强调他是绿灯。
之后肇事者一直对我不闻不问,我在等到‘初步分析评判表’出来之后,就到警察局告他
过失伤害。
然而肇事者在检察庭、刑事庭时一直用很凶的口气骂我制造假车祸、骂我是诈骗集团等等
污蔑性和攻击性的语言,当然最后肇事者被台北地方法院依过失伤害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现在肇事者以‘社会劳动’取代进监狱或缴罚款。
我对法院没有将肇事者抓去关,实在不能让我出口恶气这件事情有意见,但我也知道小车
祸能判到六个月已经是很重的判决了,对于法官我只有感谢,但对于法律居然可以让这种
恶劣的肇事者,还能以‘社会劳动’取代进监狱实在不满。
我本来以为肇事者在被判刑之后会乖一点好好赔偿,但肇事者在107年7月19日的民事庭时
,还一直说监视录影器虽然有录到红灯,但他没有闯红灯,是我闯红灯去撞他,当场要求
重验证据,还说是我撞他,撞到他快死了,他要告我,现在民事庭8月20日又要重验证据

因为刑事庭证据齐全,所以,我不怕重验证据也不怕他告我,但我对这种人实在很生气,
所以我想跟各位大德请教几件事。
1、如果在民事庭时他又骂我制造假车祸,或说我是诈骗集团,请问我可以告他妨害名誉
或者毁谤吗?
2、这种人实在让人生气,所以,民事庭可以请法官依照什么法条从重量刑吗?
例如:他没有道歉,还一直用言语攻击我等等,当然也请给我民法第几条这些资讯。
3、他这种心态实在不适合骑机车上路,我可以建议民事庭法官吊销他的驾照吗?
4、我还有什么可以惩罚他的法律条文吗?
5、我可以依民法第 18 条第 2 项:‘人格权受侵害时,得请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
害之虞时,得请求防止之。’请求法官从重量刑吗?
6、如果他告我,我有需要注意的事项吗?
感恩各位大德提供资讯,谢谢。
附注:
监视录影器没有录到我出车祸的那个红绿灯,但有录到下一个红绿灯,但出车祸的红灯会
比下一个红绿灯快几秒亮红灯,刑事判决里面有写肇事者闯红灯。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https://i.imgur.com/lAQOmNL.jpg
https://i.imgur.com/bcqxV2E.jpg
https://i.imgur.com/cAhsKyE.jpg
https://i.imgur.com/5uHiVjX.jpg
https://i.imgur.com/iz3ULT7.jpg
‘刑事附带民事讼状’:
https://i.imgur.com/0nDOIP7.jpg
https://i.imgur.com/rFtNeNV.jpg
https://i.imgur.com/nVSjxEs.jpg
‘刑事车祸陈述’:
https://i.imgur.com/LFtDo2b.jpg
https://i.imgur.com/XthWoRr.jpg
刑事庭心得:
第一点:车祸鉴定报告一定要做
我建议各位一定要花钱做‘车祸鉴定报告’,不要只做‘初步分析评判表’,因为我在检
察庭时发现检察官也不是专业的车祸鉴定专家,检察官当庭也是跟我说要做一份车祸鉴定
报告来厘清车祸责任归属。
我们不暸解法律的一些细节,如果做了车祸鉴定报告才知道我们自己要负担几成的责任,
有时候像宅叔我这种穷人就算一成的责任赔偿都陪不起时,那时候就算自己是车祸的受害
者,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第二点: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如果等刑事庭判完再递交民事诉状,那时候就要缴裁判费,但如果在刑事庭第一庭时递交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就不需要缴裁判费,记得要在第二庭言词辩论终结前递交。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只要网络上搜寻一下就有很多,每个格式都大致相同,各位大德还是
找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下载比较好。
另外,如果你是像宅叔我这种临场紧张型的人,一定要先把诉状写好,宅叔我在检察庭时
紧张到脑袋空白、手脚发抖、讲话结巴,这是真的。宅叔一直到民事庭第一庭的时候还是
很紧张。
第三点:一定要照片和收据或发票
安全帽、皮鞋,我有照片但没有拿收据、发票也不见了,机车行的老板也只拿维修单给我
,还说上法庭维修单就够了,结果被法官说要有收据或发票才可以。
幸好,我在连锁门市用我朋友的会员买皮鞋,就拜托他们公司会计影印发票存根联;我在
光阳的加盟机车行维修,他们也有电脑纪录,就拜托他们重开收据。唯独安全帽是随便一
家店面买的,已经没有办法重开收据或发票了。
至于照片上则要有清楚的日期,这个可以下载APP搞定,如果没有日期,会被对方说又不
是这个车祸造成的。
当然,如果对方说老机车都用很久了,要求要折旧打折,你就跟法官说不用和解了,一切
依照法官判决,只是请求法官对肇事者从重量刑(记得对法官说话口气要好一点),因为只
要多一个月的有期徒刑,肇事者就要多3万元的易科罚金,被告的态度可能就会转为全额
赔偿,而且如果你不和解的话,对方态度又不好,从重量刑的可能性很大。
这里强调被撞是已经很倒楣了,但更倒楣的是台湾的法律还真的有在算折旧,这种保护肇
事者的法律,难怪有钱人不怕撞死人。
至于,宅叔我这个车祸的肇事者,从检察庭到刑事庭一直在骂我制造假车祸,说我是诈骗
集团,还一直逼我认错,也让我准备好的应对方式毫无用武之地。
第四点:检察官和法官用很温柔的口气对肇事者时不要生气。
我在检察庭和刑事庭时,检察官和法官都用很温柔的口气对肇事者,还提醒肇事者到调解
庭会赔偿的比较少。在检察庭时我很生气,到刑事庭第一庭时,我才想到这应该是法院的
正常流程。
在刑事庭时,法官甚至提供录影画面的片段图片让肇事者自己看图说故事,当时确实让我
很受伤,因为我知道直接看录影画面就知道责任归属了,提供图片让他看图说故事不是想
让他有借口脱罪吗? 我举手说我想说话,但是却被法官制止,一直到第一庭结束都没有
让我开口说话。
但最后发现我是错的,检察官和法官的温柔口气也许是法院的规定,但这也松懈了肇事者
的心防,让肇事者口无遮懒的骂我是诈骗集团,肇事者毫无悔意的心态被明显呈现。
而看图说故事是要暸解肇事者的头脑是否清楚、智识程度、法律程度等等的相关状况。
在让肇事者说了一堆逃避责任的话之后,肇事者就准备被重判了,各位大德可以看‘台湾
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决’第四页第三条。
最近我看到杀小灯泡的凶手被法官轻判,很多人都在说法官脑袋跟正常人不一样,但以我
碰到的法官来说,一个小车祸的法官都有如此高的智慧让肇事者自己原形毕露,一个承办
杀人案的法官不可能那么笨。
所以,杀人凶手不被判死刑,我觉得应该不是法官的个人问题,也许是整个司法机关有什
么结构上的问题,当然,结构是人制造出来的,最上面那几个司法大头才是关键因素。
第五点:诉状中要先强调自己没有任何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肇事者也一定会扯你也违反交通法规,你也要负担责任。像宅叔这个肇事
者即使有监视录影机的画面,还是可以在法庭上无耻的指着我骂:‘就是他闯红灯制造假
车祸,他是诈骗集团。’
所以,诉讼中我们应该先求不败,再求对肇事者的惩罚和赔偿。
诉状中建议分三段:
1、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任何责任。
2、举出证据证明对方需付完全责任。
3、举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害。
【记得要‘举出证据’】
第六点:不要用自己的思考逻辑瞎掰法律
法律有专业的解释,我们要找出法律的条文和术语还有解释,而不是用自己的逻辑瞎掰。
下里有法律条文节录,有些法律会有第一项、第二项、前段、后段的差别,法律的全部条
文还请参考法务部的网站,
小技巧说明:
只要在 GOOGLE 搜寻打上‘民法第18条’,就会搜寻到法务部网站内的相关条文,如果有
显示‘非现行法规’,旁边应该都会有‘检视现行法条’的连结。
在 GOOGLE 搜寻打上‘民法第18条 相关法条’,法务部还帮我们整理好了相关法条。
【法律相关】:
1、路权:在诉状中我强调我是绿灯,我拥有路权,而路权在交通法规里面是绝对不可侵
犯的,这一点非常重要。
2、对肇事者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我无法反应或反应不及。
这一点我有在口述中强调对方冲出来与我相撞的时间不到一秒钟,我无法反应,甚至煞车
都没有 (没有煞车在诉状中没有写出来)。
请注意,这个时候叙述连煞车都没有并不会对自己不利,但一定要清楚的描述当时状况,
让法官知道你当时的注意力是非常集中但无法反应,而不是恍神状态。
还有绝对不要加油添醋或说谎,法官后面可是有一组专业人员在分析案情,你骗不了这些
人的。
3、交通号志:对方闯红灯、违反交通法规。
4、刑法 第 284 条第 1 项:‘因过失伤害人者,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
下罚金,致重伤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重伤有一定的标准,不要自己有一点轻伤就说是重伤,判断伤势轻重是法官的权力不是你
的,虽然法律都有量刑标准,但是要轻判还是重判都是法官的自由心证,记得不要让法官
不高兴。
5、依民法第 184 条第 1 项:‘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
任。’
但过失或不法的认定、判刑多久、赔偿多少金额是法官的权力不是你的,绝对不要在法庭
上自己认定肇事者犯了什么罪,也不要说自己希望法官能判他多久。
最多就是拜托法官对肇事者从重量刑,以免让法官觉得你没大没小,毕竟法官是自由心证
,不要让法官不高兴。
6、民法第 213 条第 1 项:‘负损害赔偿责任者,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契约另有订定外,
应回复他方损害发生前之原状。
因回复原状而应给付金钱者,自损害发生时起,加给利息。’
和解金额如果对跟对方谈不拢时,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但不要无限上纲到要倒转
时间这种无理要求,因为当法官觉得是你无理取闹时,会降低对你的赔偿或对肇事者的惩
罚,再一次强调法官是采自由心证,不要让法官不高兴。
建议跟法官说为了安全,要找原厂恢复原状,而原厂是不会拿中古或二手零件帮你恢复原
状的,当然,绝对不要接受对方推荐的机车行,谁知道那家机车行会不会对你的机车动手
脚,即使对方道貌岸然说的再有诚意也是一样,宅叔看太多长得像人的恶魔。
7、民法第 195 条 第 1 项:‘不法侵害他人之身体、健康、名誉、自由、信用、隐私、
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节重大者,被害人虽非财产上之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相当之金额。其名誉被侵害者,并得请求回复名誉之适当处分。’
民事庭的精神赔偿可以开高一点吓对方,但精神赔偿有范例可循,不用期待太高,因为宅
叔的这个肇事者太过混蛋,所以宅叔还特别写了一个‘未来31年脑部核磁共振检查费’吓
吓对方。
8、民法第 18 条第 2 项:‘人格权受侵害时,得请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时
,得请求防止之。
前项情形,以法律有特别规定者为限,得请求损害赔偿或慰抚金。’
这一条也是请求精神赔偿,不过宅叔的肇事者一直骂我制造假车祸,宅叔打算用这一条申
请高一点的精神赔偿,就不知道行不行了,希望各位大德可以提供意见。
侵害物质性人格权的抚慰金赔偿:
http://www.lawbank.com.tw/treatise/pk_article.aspx?AID=A000002376
以上,是我在跑刑事庭的心得,如果引用的法律条文或者解释有误,还请各位大德赐教,
谢谢。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7-31 14:04:00
1:可。2345:X那条无所谓,那检察官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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