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伤害罪成立条件?

楼主: luckysmallsu (B.J.T)   2018-07-23 02:32:26
前几周骑摩托车过马路时被一辆汽车拦下 驾驶下车理论说我挡到他右转(我直行他要右转
) 并无发生车祸
口气极差并一直三字经叫嚣 我当下也火也起来直接回呛 “阿不然你是想怎样啦”
对方就冲上前来赏我一巴掌+踹我好几脚 并烙话“没看过坏人喔”
我当下当然是说要报警处理,不过他马上上车烙跑了
后来我记下车牌报警处理也有去验伤,并直接提告伤害罪
警察调阅监视器 有录到对方对我施暴流程,从头到尾我都任他打没还手(因为我知道还手
就输了)
不过我的问题,虽然我被打但无明显外伤,验伤结果只有写局部红肿挫伤,讲白了就是没
什么事啦,这样伤害罪还能成立吗?
我单纯就想出口气而已让对方跑跑法院我也爽
还有一点就是出庭我本人一定要到吗?感觉对方背景是有前科的,我也有点担心出庭完直
接被他烙人堵...有无保障我人身安全方法?
作者: totomomo4123 (偷偷摸摸)   2018-07-23 21:52:00
您没还手是正确的,不然就像我一样被反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