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这几天收到妨碍名誉的传票?纳闷

楼主: aa06449 (要幸福)   2018-05-27 13:30:55
事发经过:
在FB上有一类似粉丝团的媒体上播了
ㄧ位饲主,拿着一个启动中的吸尘器
对着他家的猫逗弄,画面中猫咪不时将头靠近吸头,偶尔吸到猫咪嘴边肉,看起来影片似
乎很可爱!
当我看到这影片时,其实我并没有像一些网友觉得很可爱,反而觉得不以为然
因为猫咪是好奇心很重的,在这种情况
也不小心就会弄伤猫咪,甚至不小心将猫咪
眼球吸出受伤!
于是乎我开头是这样留言:
低能耶,拍这影片的主人应该要跟大家道歉
这个是不良的示范,一不小心就会弄伤猫咪
于是乎妙了:这个时候有个人自称是影片拍摄者:这是我跟我家猫的日常,你看不惯可以
去动保处检举我虐待动物,但你说的话已经造成我人格上的侮辱,我已截图要提告
6/1我要以被告身分被传询:
以下是我的想法:
1.在我发文时并不清楚告诉人是谁,一般人也不清楚告诉人是谁,这样是否成立?
2.我以善良之意,对影片评论,且该影片是在非个人频道,且我的评论我亦觉得可受公评
3.若我今天将垃圾刻意倒在别人家家门口
,拍摄影片上传至某个网站,当路人不经意看到影片时,回了一句,混蛋耶,这谁啊,这
么做真的很没水准,突然下面我跳出来回文说:这是我拍的,“Os你谁啊=.=”,你看不
惯可以去环保局申诉,但我觉得你对我造成侮辱,我要告你,这样也会成立?
又或者我行经一条路,路面坑吧不平,
我回家抒发发文说,XX道路不知道哪个单位铺的,真的很无良,这样害人受伤怎办,
结果有人跳出来说:是我噗的,你不高兴可以去检举我,但我觉得我人格收到污辱=.=
若以上成立,岂不让网络讼棍,刻意钓鱼求偿?
我该先做什么因应,因为对我来说
用词强烈是确实,当若问我意思表示:
我不承认我当下是在针对谁骂人
也没有这个谁,只是看到一个影片在公众平台
对此回应
但我没什么时间想跟这位告诉人耗时间
我觉得浪费司法资源,尊重司法会仲裁结果
那有经验的大大会建议我怎么做
下周五要侦询
是干脆不管怎么样,反正没时间
就认罪赔偿?还是我应该跟检查官明确表示
也是我心里的原本的意思
我根本不认为当时我在对着谁骂人
说不上是语助词,但主要在表达
我发言的时的情绪罢了
以父之名:以上言论我并无刻意引导脱罪文字
详述案件经过事实,想问各位大大
会建议我不管如何都直接和解?认罪?
还是就看怎么判?不管心里服不服气?
谢谢各位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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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更新:增加内文
其实我觉得观念攻防是有趣的,虽然我的
发文看起来很像什么都不懂,但我并非对
法律一窍不通,只是我知道这里高手很多,
应该有人会有实务经验或身边有人能咨询
能了解很多发生可能,有人建议和解,有人
建议不和解,有人觉得会赔钱,有人觉得
先酸再说,有人觉得可以查低能关键字!
有人觉得骂了低能,输定和,不管怎么判,
我其实都可以接受,毕竟留言是留出去了,
该做敢当,只是看当下情绪如何,或是有机会能知道对方目的更好!但这里我觉得可能
有人并没有研读并思考这个案子...
因为这里我的纠结是,也会让我发问的原因
是:
我不认为当时有“被害人”这个角色
如果我知道我在骂谁,不论这个人在不在场
当然都有妨碍名誉的可能,我一定敢作敢为
但我在对这个“题目”论述的时候有提到
我的案例如同以下
举例:你在FB的“TVBS”上,看到媒体播了
一则青少年深夜在路上狂飙,扰人清梦
,于是你在TVBS下方留言:
低能,这么闲不会去运动
结果有一个不知名的人突然在你留言底下说:
我就是那个青少年,你看不惯可以去环保局检举我,但你说的话对我人格污辱,我要提告
以上举例是将我认为的关键点保留...
我没有在这个人个人部落格,脸书
或是留言底下回复,新闻中也没
提到这个人是谁,也非这个po文投稿
能知道是谁投稿,画面中只有一个机器
跟一只猫,当然我也就无法指名道姓了
也就是如果不对号入座,公然侮辱谁?
说的在极端一点,如果检察官没有搜索他家
谁知道影片中的猫真的是告诉人的?
人的负面情绪是人所必须...
这样提告是因为我乱骂人?
这样我可能很难说话了,我只能对事物做好的评价,坏的事物产生一定有个关键人...
我要思考一下跟我的认知差距了,
也感谢所有回复的人,讨论一定都有不同想法
如果这是一个考题,假设你是检察官..
是这样吗?哈哈
https://i.imgur.com/SHlfJrK.jpg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5-27 18:34:00
严格来说,法律上没有“前科”这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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