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有限公司雇主死亡股东结束营业,资遣费?

楼主: iverson31648 (江江江江)   2018-05-08 14:41:24
事实经过:
小弟原任职于高雄某间旅行社,去年12月公司老板忽然过世
公司的股东了解完公司财务状况后决定结束营业
结束前2天才跟员工通知,并发给大家非自愿离职书
并告知我们他们没有钱付11月薪水与资遣费
公司的组成:董事长+三位股东(董事长前妻,前妻儿子,现任妻子)
因为这些股东说没钱,我们只能请求劳工局帮助,因为若雇主没钱支付可以申请垫偿。
但是劳工局却跟我们说,要有公司代表人才能申请垫偿,但现在公司雇主死亡
他的妻小也没有人愿意出面当代表人,劳工局说这样我们就无法垫偿。
而且这些股东可以把我们资遣,而且他们没有人去办理歇业,所以公司在政府网站
还是挂营运中,劳工局说这也造成无法垫偿。
问题:
1.若是在有限公司的体制下,原代表人死亡后股东们有权力挪用资金去填补动缺
并且解散公司资遣员工,但却可以拒绝当代表人与不去办理歇业?
2.现在这些股东是搞失踪的状态,手机也不会接,请问我们员工还有什么办法可以
完成劳工局目前留下的难题?没有代表人,公司并没有歇业。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楼主: iverson31648 (江江江江)   2018-05-08 18:26:00
劳工局之前就来现场勘验认定歇业,但不知道网络为何迟迟没更改,看来只能走诉讼了,把告诉对象用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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