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dkdboy (风影)
2018-04-21 00:44:31事实经过:
我是名可怜的代理老师,还兼最坎的生教组长。最近处理学生纠纷,某男学生a
骂某女学生b酒店女,跟c老师(已离职)有师生恋!我处置请男生向女生道歉并澄清此事
!纷纷扰扰后,女生母亲表示可以接受。
结果隔两天,确收到教育局通报,我被申诉,主要是申诉我处置不当,还将我代入c老师
。大家知道师生恋对于老师是天条,我可能会被调查,甚至解聘,这对我的教师生涯有很
坏的影响。
对方自称是b女的哥哥,但b女没有亲哥哥,怀疑是校外人士。
问题:
请问对于这样的申诉,是否可以反告对方诽谤、妨碍名誉、还是诬告吗?
我咽不下这口气!拜托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