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扶养费计算问题,高薪就是该死吗?

楼主: nan36 (南)   2018-04-18 23:37:50
事实经过:
朋友老爸年轻时都不顾家里
在外所赚的钱多是消耗在酒店上或是养小三,甚少做为家用。
朋友长大过程甚至有嚣张小三打电话来家里闹事
好不容易靠着母亲扶养长大成人了,许久不见的老爸送来一份礼物:“给付扶养费声请状”
要求朋友每月给付扶养费18000元
朋友很生气,觉得小时候不养孩子就算了,还让母亲很委屈,并不想给付
提出免除扶养义务
目前进度:
已经开过一次审理庭,问了很多朋友薪资跟财产问题
朋友因为在科技业,的确是比较高薪有15万,被要求18000元扶养费
而其姊姊薪水比较少,被要求6000元扶养费
问题:
1. 朋友之成就为他本人及母亲之功劳,和其父亲无关,连学费都是自己贷款
工作也是爆肝在做
难道薪水高就一定要付比较多扶养费? 实务上一般会这样判吗?
是否有解套方法?
2. 是否可用《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人民基本生活费为每人每年16.6万元
也就是每月13833元当作裁判基础?
3. 朋友从有记忆以来就没有其父亲的印象,倒是其姊姊有少数见过几次
朋友却反而要负担姊姊三倍的扶养费?
这明显不合比例原则,如果要求和姐姐一比一,可否以此当作基础?
4. 请求"免除"跟"减免"扶养费,是否各有利弊?
还是说先请求"免除"比较不吃亏?
5. 因为人在南部不好找基隆律师,在此征求基隆熟稔家事的律师,感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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