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3/15向前房东承租了一间套房
事前看房时有询问房客都住了些什么人
房东只轻描淡写说都是一般正常单纯的上班族
我也问了电费的计算方式
房东说是看缴费单来
用多少缴多少这样
我觉得没有不妥,所以就承租了。
不到半个月
我在租屋处大门口看到好几个男男女女的外劳
当场超级傻眼
因为当时我问房东其他房客的事
房东并未告知有外劳居住
我觉得他是刻意隐瞒不告知
我不是种族歧视
但是因为生活习惯不同
我不是很希望跟外籍劳工住在一起
且电费后来仔细看合约
发现他是以一度电6元计算
于是,我跟房东提出要提前解约
上星期一个月约满交屋时
房东表示只肯退我一个月的押金
而且态度超级差
还说不肯接受就上法院..
问题:
想请问是否于法有据可以让我拿回2个月的押金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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