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请教有关车祸赔偿

楼主: speakd (要下暗棋请找我^^)   2018-03-31 04:37:38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7年 12月2日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左手左脚多处挫伤与瘀伤, 左脚踝扭伤, 有请医师开立诊断证明.
对方没有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当下刚好交警在, 交警看到就直接过来处理. 我去医院急诊后, 警察有做笔录.
现场没有被破坏, 仅有我的摩陀车原地扶起来.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无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骑机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 十字路口有红绿灯且当时对我来说是绿灯.
对方开轿车红灯右转冲出, 我没超速, 但是那个十字路口有点斜角,
又有房子挡住视线, 所以我看到对方冲出来的时候,
我的车头已经快撞到对方车尾了, 我紧急煞车后并没有撞到对方,
而我也因为紧急煞车而机车打滑, 左手左膝着地造成挫伤瘀伤和扭伤,
且我的机车多处破损.
对方发现我打滑了才把轿车停下来, 所以轿车停的地方在我打滑处前方大约两公尺,
我看到对方下车了,
我就生气的问他:"为什么要红灯右转?" ,
他居然还大言不惭的说:"我没有红灯右转, 我只是稍微把车子探头出来"
(我心里想: "如果只是你轿车探出头来, 我会差点撞到你的车尾?
如果你没红灯右转, 为什么你的轿车现在会跟我同方向?")
当下该路口对街刚好有交警在, 交警就直接过来维持现场,
对方居然跟我和交警说:"我现在正要载一个外国客人到市区的饭店,
可以等我把客人送到饭点后再过来处理吗?"
当我正要说出: "不行, 你是想破坏现场吗?"
交警就对对方说: "不行, 有人受伤就是刑案现场, 难道你想破坏刑案现场吗?"
交警帮我叫救护车后, 我在急诊室做了初步的消毒与包扎后,
交警和对方也在急诊室外头了, 交警对我和对方做了简单笔录后,
就把交通事故当事人登记联单分别给我和对方, 就各自回家了.
就我所知, 交警有开对方红灯右转的罚单, 并且把对方行车记录器的SD卡扣走.
而我则是没有收到任何一张罚单, 连超速都没有.
我本来就对对方鲁莽的红灯右转非常不爽了,
再加上他一开始否认红灯右转且想破坏现场,
我觉得他是个狡猾的人, 所以我打算要告他.
但家人则认为说能和解就和解, 不要打官司最好, 打官司很花时间.
因为前几个月较忙, 所以这几天才开始要跟对方谈和解的事.
我列了一张表, 上面有各项的金额还有各项相关的收据与照片.
医疗费(有收据) + 裤子鞋袜破损 + 机车修理费(有车行估价单) = 9570 N.T.
精神赔偿 = 20430 N.T.
总共加起来我希望对方可以以三万元跟我和解.
但对方只想以总共一万五千元和解.
我认为我要求的金额并不过分, 今天如果我告他伤害, 他付出的钱一定比三万
还要多. 而且如果对方有什么困难或是很诚心的认错,我觉得金额要再谈都可以.
但是对方居然认为我也有错,
对方认为我 "车速与煞车没控制好, 是事故一大因素之一."
让我原本快消的火气又重燃.
如果我车速有问题, 怎么我没被警察开超速的单?
如果我煞车没控制好, 早就撞到他的车尾了, 而我受的伤也一定更重了.
从案发到现在对方一句道歉都没有说, 还敢说我也有错...
昨天去交通队申请了初判表(预计十四天后才拿得到)和现场图.
现场图如下:https://www.dropbox.com/s/6w8gc84gzbvqrtd/p.png?dl=0
A是对方, B是我
六、问题:
1. 以三万元来达成和解是狮子大开口还是太便宜他了? 和解金应该要开多少合理呢?
2. 因为我有受伤, 对方没受伤, 如果我提告对方伤害,
他的过失伤害罪名一定会成立吗?
还是初判表的内容会影响他的过失伤害罪成不成立?
3. 我在和他谈判过程或是提出告诉时, 有没有什么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 免得被对
方反告? 目前我只想到的是避免有"恐吓"要告他的言语.
4. 如果要提告的话, 等拿到初判表后再提告会比较好吗?
5. 如果我花三千元申请行车事故鉴定, 对整件事会有帮助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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