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8 03/27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本人受伤,并且已在医院验伤过,对方无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并且一个小时后做完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无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2018/03/27上午11时在木栅路三段和保仪路口,前方为红灯,对方在路中停车时
开后车门,我在大约后车箱的距离发觉有开后车门的意图,然而直接被对方撞倒
撞倒当下车主下来看了我一下之后跟我说他赶时间要走,没留联络资料直接开走
六、问题:
想请问一下这样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的责任,因为在警察局调路口监视器的时候有拍到画面
然后警察跟我说他这样算是肇事逃逸,会先找车主之后再联络
想问说如果这样要要求和解金额的话,因为我心里大概的数字是五万左右,就包含
医药费、机车修理费以及精神赔偿之类的费用
还有像这种案件通常要解决的话大概会需要多久时间呢?
对于这种案件的和解金额及时程没有概念,想上来发文问一下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