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7.12.10凌晨4点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皆无受伤验伤(事后有向警方确认过)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双方已做笔录(分开做,并无见过面)、现场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双方有保强制险、第三人体损和财损(有联络到对方保险员)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12/9晚上我停台中北屯路-路边停车格,之后人离开
12/10凌晨4点对方号称恍神,连环追撞4台停在路边停车格的车
经警方初判表对方100%肇责
六、问题:
已申请开过2次调解会,对方皆不参加也不联络,完全不愿和解与负责的情况下
请问我应该如何向对方提起民事诉讼?(因为无人受伤,只有财损)
因为警方提供的登记联落单,只有姓名和电话以及车牌号码
请问我是可以由承办员警转介法院提告吗?还是必须自行到法院提告?
对民事诉讼流程及需要准备的资料皆无头绪,烦请各位大大提点
本件事故有上新闻,网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11/1257160/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