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我开车要左转 然后对方煞车不及撞上 大腿骨折
我有意要和解但是对方连和解都不谈
觉得刑带民他可以得到比较多钱(求偿75万)
今天刚收到简易判决书
有期徒刑两个月 得易科罚金 一天 一千元
判决书里面写到
车况正常、....、竟疏未注意,即贸然起驾左转
当时我做笔录时有说后方有辆车突然临停挡住视线
后来我发现警方做笔录时忘记拿后方镜头的行车记录器影片
影片里面有清楚录到 后面有临停车辆 且挡住道路约莫一半
在起驾的部分 影片中也可以看到我并非贸然起驾
而是有多次确认车流状况
问题:
直到出现临停车辆导致误判情况发生憾事
我想请问各位先进的是,根据这个简易判决 值不值得上诉
小弟被这件事弄的心神不宁好几个月
一想到这辈子没做过坏事却要因为这个去背一辈子抹不掉的污名…
我知道站在每一方一定是找寻对自己最有利的事证
只是我没想到会是有期徒刑…
谢谢各位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