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涉违反选罢法收到询问事项

楼主: taogc (掏具客)   2018-01-25 19:45:06
事实经过:
今天收到e-mail通知,新北选委会说为调查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案件需要
询问我在Dcard网站贴文时间及内容是否属实? 内容如下
一、依据行政程序法第39条规定办理。
二、查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3条第2项规定略以,任何人于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时间
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被罢免人或罢免之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导散
布、评论或引述;同法第110条第5项规定,违反第五十三条规定者,处新台币五十万元以
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锾。次查,第9届立法委员黄国昌罢免案之投票日为106年12月16日,并
此叙明。
三、贵先生于106年12月6日于Dcard网站贴文,疑涉违反上开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
四、询问事项:贵先生贴文时间及内容是否属实?
问题:
1.因为已经近两个月了,所以也不记得当初实际时间,但是帐号应该只有我使用,转录的
新闻也是发文属实,时间为系统纪录应该不会错,那我要回复不记得还是回复贴文属实,
又行政程序法第39条规定询问事项,是否必须要回复,会有何得失?
2.我在12月6日转录12月5日的报纸民调,罢免案之投票日为12月16日,是否属于选罢法
第53条第2项规定,投票日前十日内发布民调之期限
3.如是,文中说处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锾,这样我会被罚,而且50万起跳
4.如是,如果我没有50万如何处理?缴费有期限或入狱?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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