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先生刚结婚
先生婚前已购屋,仍有房贷
婚后因为工作地点的关系
所以又买了一间房
房子是登记在我(妻)名下
但由于我从小看父母吵架打架比较没安全感
我希望不管发生什么事情
就算是离X
我也都还有属于自己的房产可以安心居住
请问
1-1、如果头期跟房贷都先生付,未来如果发生离X的事,有剩余财产分配的问题,《房子
所有权》是否仍归我所有?还是我只拿的到钱?
1-2、问题同上,或者对方可以主张是《借名买房》,房子虽是在我名下,但所有权还是
会变成对方的?我也只能分配剩余财产的钱?
今天如果换个方式
2-1、如果婚后购屋,头期款由我《婚前财产》来付,贷款由《婚后财产》支付,是否可
以确定无论发生什么事,房产仍归我?对方只能拿剩余财产的钱?
2-2、是否婚后购屋,就算我用《婚前财产》付头期款,离X时我的婚前财产头期款也会并
入《婚后剩余财产分配》里面?
有人直接建议我们去办夫妻分别财产制,但是其实先生对我很好,这样分别怕也会影响到
彼此的感情
我只是想要确定不论发生什么事,这间新购的房子,都能像是我婚前购屋那样,确定保障
《房屋所有权》,请问有什么最简单的方式可能达成这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