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106.3.19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左侧外踝骨折,对方无受伤
三、问题:
之前曾发文询问过,感谢大家的回复,
因对方只愿意赔偿三万,走上法院,
脸书上公开吃喝玩乐,百货公司购物,
然后不愿赔偿。
已于106.11.10收到刑事判决结果,
判决55天,也已附带民事,
当初没有注意到假扣押的部分,
今日看到对方公开脸书工作做到20号,
Q:请问周一立刻去处理假扣押部分来得及吗?
Q:民事判决后,若对方不赔偿的话,我这边可以怎么做?
看到对方脸书,整个好绝望阿!走到这步,若还是让对方逃过实在很不甘心><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