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家庭组成为外公、外婆,外婆生了两个小孩,一个是我妈,一个是我阿姨,加上我
一共五个人。近来由于外公年事已高,打算将名下的遗产做分配(现只有一栋不动产),
于是外公立了一份遗嘱,遗嘱内容写道:外公过世之后,欲将房子依以下顺位继承↓
1.外婆
2.我妈
3.我
没有阿姨的部分是因为外公觉得阿姨太不上进,快五十岁还窝在家里当啃老族,不但没工
作还负债累累,若是将房屋留给她,那外公辛辛苦苦打拼下来的这栋房子肯定保不住,所
以才预立遗嘱,希望不要让她有任何继承的权利。
问题:
1.外公的遗嘱内容如此分配,是否有效?(阿姨将对房子无任何继承权)
2.若是有效,那房屋理所当然会到外婆"一人"名下,对吗?
3.外婆走了之后,阿姨是否一样有继承权?(我妈跟我阿姨平分)
我是抱持着怀疑的态度,因为房屋不像现金一样很容易分,若是外公的遗嘱有效,房屋由
外婆继承,那外婆走了之后,不就又要变成我妈跟我阿姨平分了吗?
外公一直很坚持,表示他问过律师的结果就是,就算外婆走了(此时外公已过世),房屋一
样由我妈"一人"继承,这样的结论是对的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