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消费纠纷协商失败店家欲告毁损名誉

楼主: daisy050001 (Daisy)   2017-11-14 11:31:42
事实经过:
已在某版贴文告知事件经过
内文如下
彩晶极致美学(中山店)【以下减称B店】告知承接
奥黛莉赫本美甲美睫时尚馆【以下减称A店】 之硬件设备及FB行销
B原本愿意帮忙处理A所留下之客户储值及课程
但因现在联络不上A所以
B刚刚LINE私讯客户告知原在A储值及购买的课程使用期限仅到9月
以上,想请问版上的各位
若遇到这种店家失联的状况
可以透过什么管道处理才能完成退款之类的...
求经验分享,感恩Q_Q
B店家私讯告知储值及课程期限
http://i.imgur.com/o98Tavl.jpg
B店家透露联系不上A店家
http://i.imgur.com/GApgGev.jpg
http://i.imgur.com/EJaW2Wp.jpg
以A店名google其脸书
http://i.imgur.com/ORwHtvS.jpg
连结到B
http://i.imgur.com/0uNHxJf.jpg
脸书连结
https://www.facebook.com/mining66/
B店家透过同业友人得知我在某版的贴文
就发存证信函给我说我毁损名誉,并列出法条
民法184及195条
要求我撤除文章
并发文公开道歉
存证信函提及的法条如附图
http://i.imgur.com/FstbG4X.jpg
http://i.imgur.com/gAO94B8.jpg
因此消费纠纷案件今日到消保官协商失败
消保官要我自己去询问A店家的联络方式
问题:
1.曾向市府的法律咨询询问律师,B店家所寄发的存证信函若要提高是否成立
律师回复无法阻止了提告
但基本上对方应该告不成;
想确认这样是否对方的提告罪名是否真的不会成立
3.因为个资法,所以B店家无法提供A店家的联络方式给我,消保官建议我向房东询问A店家联系方式
但我没有房东的资料
请问是否还有其他方式可取得A店家的联络方式?
4.因消费纠纷协商失败(A店家无故不到场/B店家没退费);据B店家的说法是A跟B店家说心脏
市府的法律咨询律师建议我直接寄支付命令给店家,想询问我支付命令是可以寄给AB两个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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