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们社区这位前主委掌握的权利很大,大部分的人都是跟他租赁房子跟车
位,如果有跟他起冲突就会以车位不租给你或锁磁扣等方式报复。
因为我们家的磁扣每个人都有,但是大家不是住在一起的,目前在家的只有我、我老公、
我妈,而我弟弟在苗栗上班,姐姐嫁到屏东。弟弟11月中的时候会回桃园上班,但是他的
磁扣不见了,所以只好由我去帮他申请一个新的磁扣。
申请的时候前主委就要求一定要有遗失磁扣的卡号(一般人不太会记得自己使用的卡号吧
?而且用久了磁扣上印的卡号也会模糊不见。),美其名曰要管理社区的人口进出,他说
不然就是要大家的磁扣都拿来刷,剩下的那张就是遗失的磁扣,但是因为姐姐住屏东要使
用这种方式的话只能等他寄卡片上来,但是就不能有些配套措施吗?而且今天我老公出门
的时候才发现他昨天晚上的时候锁了我老公的磁扣这样是合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