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抛弃继承 或 限定继承 抉择

楼主: freedomjc (Zhi)   2017-09-21 00:37:09
事实经过:母亲月初因病过世,过世前未达劳退资格,本身有住院保险和保险身故理赔,
但过世前有出院过一次由儿子(我)先垫医疗费用约43万,之后母亲过世前保险理赔金
5,但未在去世前领出。
过世后先后办理了: 1.母亲除户 2.国税局清册(无任何动产不动产资料,查不到保
险理赔金) 3.联征中心调阅母亲资料(身前还欠银行卡费和银行信贷) 4.到国税局申
报银行存款并到银行结清户头并继承(父,大小儿子三人均分)
5.劳保局申办母亲劳退,依照劳保人员建议由父亲办理月退俸,丧葬给付,6%劳退。
问题:
1.请问爬文后发现限定继承办理,在法院宣告结束后,如果有有债权人出面索取债务,此
时还需要上法院裁定吗?
2.抛弃继承后,儿子可以宣告为债权人(先垫医疗费用有收据和转帐资料)与银行一起分妈
妈的银行存款和劳退(不确定是否会被算为遗产!?)吗?
3.限定继承的财产清册上除了银行存款,劳退金和保险部分是否也需注明,可加注先垫医
疗费用的部分吗?(不确定法官是否认同为债权人之一)
4.主要还是想请教在继承有研究的版友,我应该怎么选择较好!?
感激各位版友的时间阅读文章和回复,如果此篇有较好的建议并且办理成功,会在来版上
分享并保留文章给日后有需要的版友参考!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Lawleit (大员郭奉孝)   2017-09-21 03:01:00
早就没有限定继承可以选了
作者: samallan (闪云)   2017-09-21 09:41:00
现行法定继承不就是限定继承?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09-21 11:35:00
争点:住院医疗保险金是否为遗产?劳退是否为遗产,问劳保局就好了,我个人认为不是。如果是专户退休金,则是遗产(看网络上几年前的文章,不确定法令是否有改。)最好的策略就是由一个没工作没资产的人继承,其他继承人通通抛弃继承。
作者: Lawleit (大员郭奉孝)   2017-09-21 13:21:00
回2楼,不是。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09-21 15:09:00
民法第1148条是概括继承、有限责任原则。但前提是继承人要践行向法院陈报遗产清册,还有按债权比例向各债权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这些程序对一般人而言,算是复杂的了。
作者: bluewaterr (kero)   2017-09-30 11:35:00
有没有债权人应该查的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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