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在三年前因为脸书上网购演唱会门票被骗,报警提告后发现该脸书以及银行帐号为人头帐
号,
提告(刑事+附民)之后,刑事一审判被告有罪.结果被告上诉后二审判决无罪并不得上诉
而结束刑事部分;在民事部分因为调解不成一审开庭时被告没到场所以民事法官说改期再
议,
当庭法官有说到:如果改期开庭之前二审判决无罪,那这个附民赔偿会被驳回...
在刑事二审确定被告无罪之后,我以为附民部分会自动被驳回,结果在刑事判决出来之后一
个月后
民事的书记官(不确定是谁?)打电话通知我为何今天不到庭,我跟他反映说
既然刑事已经判无罪,那就已经满足民事法官跟我说的附民会被驳回之要件,为何还要通知
我到庭?
结果对方一直跳针说你说刑事的事情我不知道,我这是民事庭,你不来就是改期再议
问题:
1.在刑事中被告被判无罪后不会自动将附民驳回吗?
2.被告已经被判无罪,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还有可能得到附民的赔偿吗?
3.如果没办法得到附民赔偿的话,我是不是直接忽略改期再议这件事情,选择不要到庭
让这件事情到此为止呢?
谢谢各位大大的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