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用经过地方税务局就直接继承过户?

楼主: Yukinana (Yukina)   2017-08-09 22:30:58
事实经过:
今年初爷爷离开,生前虽然有分好财产,但一直没有写遗嘱或直接过户。
后来爷爷的长子说要负责一切的处理,说问代书可以用赠与的方式继承,然后就要大家去
申请印鉴证明,申请完之后又说自己已经去国税局弄好查欠,后来就一直卡住不处理,到
最近询问说是只剩过户,今天也看到爸爸拿回土地所有权状。
问题:
1:明明已经过世,遗产却可以用赠与?这样没问题吗?
2:长子完全没有说有什么契税、印花税的问题,可是不是都会有什么分割协议书之类的
需要缴税吗?
3:有土地、有房子,可以不用到地方税务局查欠、缴印花或者契税、也不用土地增值税
,就直接到地政事务所过户吗?这样的程序没问题吗?要不要补回去地方税务局更正纳税
义务人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不好意思,因为长子完全没有让别人插手,这些内容也都是听爸爸讲的,所以很简略,但
还是希望大家可以帮帮忙解惑,不希望后来爸爸被催缴什么的呀~QAQ
作者: jackyc38x (强人铁忠)   2017-08-10 15:22:00
赠与是赠与 继承是继承 通常不让人插手多少都有点问题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10 16:42:00
没听说过人死还可以办赠与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08-10 21:08:00
应该是继承,有疑问的话,去查登记原案。赠与的话,通常是人活着的时候才能办理,而且需要的是赠与人的印鉴证明、印鉴章。死因赠与应该是例外,但我没见过实例。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10 21:57:00
死因赠与可以啊,前提要符合要式,死亡后怎赠与死后是没办法赠与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08-10 23:44:00
死因赠与,是以赠与人死亡时受赠人仍生存为条件的赠与契约。是生前赠与的一种,只是以赠与人死亡时生效的赠与契约。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11 01:04:00
重点是你有要一份遗产吗?你爸有要遗产?切莫将印章交付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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